
2024年1月,深圳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涉及申请执行人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执行人杨学平、鹏博实业、北京鹏云世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由于被执行人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深圳中院依法冻结了鹏博实业持有的东海基金27.3053%的股权。 根据公开信息,深圳鹏博所持东海基金的27.3053%股权被分为22.6027%和4.7026%两部分进行拍卖,其中在2024年
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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